根为深入落实“以学生为中心”办学理念和因材施教教学原则,尊重学生个性发展,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,营造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环境,根据《石河子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》文件精神,制定2026-2027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转专业(大类分流)工作的实施方案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转入专业计划人数
综合考虑学院的师资力量、现有学生规模以及学科发展状况等因素,经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慎研究决定,2026-2027学年第一学期学院各专业接收转专业人数详见下表。
| 学院 | 专业 | 学制 | 接收学生名额 |
| 城市与环境学院 | 地理科学 | 4年 | 4 |
|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| 4年 | 4 | |
| 建筑学 | 5年 | 5 | |
| 园林 | 4年 | 5 | |
| 林学 | 4年 | 5 |
二、资格要求
(一)转出资格
学生可根据自身意愿进行线上申请,需按照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流程逐级审批。
(二)转入资格
1.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。
2.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思想品行端正,无不及格记录,无任何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记录。
3.学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,录取时按照第一志愿、第二志愿的顺序依次进行,优先录取第一志愿,志愿填报后不得更改。
4.除一年级学生外,申请转入建筑学专业、地理类专业的学生,需降级转入。地理科学专业和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可平级互转。
5.身体状况需符合当年招生时该专业对身体健康条件的规定要求。身心健康,心理素质良好,能够适应转入专业的培养要求与学习压力。
6.不存在学校规定的各类不允许转专业的情形。
三、考核内容
(一)材料审核
1.填写《石河子大学普通本(专)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》。
2.提交个人申请书,内容涵盖个人信息、转专业原因、高考综合成绩和单科成绩、对预转入专业的认识、自身优势等方面。
3.提供入学以来有效的原始成绩单。
4.提交入学以来平均学分成绩专业排名表(不含通选课,需原件)。
5.附上全国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考试成绩单。
6.若有与转入专业相关的各类获奖证书,需一并提供。
7.提交家长知情同意书。
8.获取转出学院出具的思想品行鉴定意见。
(二)面试考核
面试环节包括自我介绍和专家质询。自我介绍内容需包含思想政治素质、专业学习能力、个人学习发展规划、转专业原因等方面;专家将根据学生的自我介绍进行针对性提问和质询。
四、考核流程
学生自愿进行线上申请报名,依次经过材料审查和面试考核环节,最终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,并进行公示。具体流程如下:
(一)材料提交时间
拟转出学生申请材料办理截止时间为每学期第一个教学周周一上午14:00。
拟转入学生提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每学期第一个教学周周三上午14:00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或提交转专业材料的学生,视为自动放弃转入、转出资格。
(二)资格审查
学院将对所有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,凡不符合本细则第二条要求的学生,其申请将不被接受,且不得参加后续考核环节。
(三)面试
面试将围绕思想政治素质、沟通能力、学习能力、专业特长、对专业的了解程度以及专业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。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学院统一要求组织面试考核工作。若学生面试成绩不及格,申请转入的专业将不予接收。
(四)公示
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,需经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方可公示,公示期3天。学生须按照最终录取情况签署一份拟录取确认书,若同时签署多份将取消其本次转专业资格。
(五)同意转入
公示无异议后,将名单报校教务处复核确定。随后,做好办理学籍异动、课程补退选、学生档案交接等后续工作。
(六)学院转专业工作联系方式
联系人:张俊龙
联系电话:0993-2058186
学院转专业工作QQ群:577818576
五、其他事项
未尽事宜按“管理规定” “关于开展2026-2027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”有关精神执行。
六、咨询与反馈
对上述实施办法及具体实施过程有任何疑问者,可直接向学院、学校教务处反映,相关问题将及时得到回复。
石河子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
2026年6月